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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方宝:执法办案要始终贯彻群众路线

时间:2013-08-14 09:02:00  作者:周方宝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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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坚持执法为民,在执法办案中以保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宗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着力点。要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一是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办案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二是切实保障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文明执法,不仅要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对律师、被害人、证人的态度同样要理性、平和。

  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执法为民,就要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成效。一是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力度,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行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诉讼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延伸办案效果。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完善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回应社会质疑,主动答疑解惑,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检察人员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着力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促进改善行政管理,简化办案程序,减少诉累,降低办案成本,体现诉讼经济。二是延伸检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三是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在执法办案中消除、减少群众对立情绪,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作者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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