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在市县乡级全面展开,作为检察机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必须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零”距离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思想上尊重群众,逐步建立以民为本的长效机制,搭建与人民群众多角度、多渠道、多方式的检民联系平台
“尊重”,是一种不分地位的平等相待,从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讲,是一种对群众主体地位、合法权益、基本意愿的充分维护。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加强和扩大“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建设服务型检察,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在思想上真正尊重人民群众。要引导检察干警摆正与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进一步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做好群众工作。
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又面临各种复杂矛盾,需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从而凝聚起最强大的力量攻坚克难。因此,检察机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既要看到群众诉求多元化趋势,也要看到群众对尊严的更高层次追求。这就要求在做群众工作时要更好地尊重群众,时刻为群众着想,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才能更好地推动检察事业顺利发展,才能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
思想上尊重群众,必须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各级检察机关既要突出抓好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又要努力克服脱离群众的倾向,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为检察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搭建与人民群众多角度、多渠道、多方式的检民联系平台,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将完善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制度作为尊重群众、接受监督的载体,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化为检察工作整改的重要内容。
二、感情上贴近群众,逐步建立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搭建与人民群众无距离、无缝隙、无障碍的检民融合平台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作为检察机关,要认真实施“民生检务”,继续开展“五民”主题实践活动,带着感情做好执法工作,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乡村、深入农户,与基层群众广交朋友,结成对子。切实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认认真真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将打击犯罪作为感情上贴近群众的最好手段,始终保持严打态势,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做到快捕快诉,及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继续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及“保护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既要注意维护社会公众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正当的诉讼权利。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办案机制的创新助推群众工作。要建立弱势群体办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坚持调节优先原则,按照“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探索和规范捕前、诉前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深入查找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要坚持纠正解决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权谋私、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
三、工作上依靠群众,逐步建立互相配合的长效机制,搭建与人民群众心相连、情相通、义相牵的检民情感平台
工作上依靠群众是我党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要求。怎样依靠群众?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如果我们的检群关系恶化,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甚至背信弃义,那么你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去依靠群众?因此,就必须相信群众,与群众交朋友,将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没有广大的人民群众支持,是不可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陈毅元帅曾经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用手推车推出来的”。建设时期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没有在一线艰苦奋斗、英勇无畏、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的广大人民群众,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也是难以开展的,所有办案工作均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所有证据都难以获取,所有证言都无法搜集。因此,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只有坚持依靠群众,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执法、办案,才能使检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沟通联系,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争取在执法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关心和帮助,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
要引导检察干警认识到,只有关注民生,走近群众,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使检察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只有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打下深厚的基础,检察工作才能如鱼得水,无往不胜。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惩治和预防涉及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活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对发生在住房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要组织精干力量,优先受理,迅速突破,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为群众生活减负,为民生问题解难。在赢得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的前提下,赢得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与帮助。
四、生活上深入群众,逐步建立检力下沉的长效机制,搭建与人民群众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民沟通平台
要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之机,进一步引导检察干警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深入查找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努力营造“人民检察爱人民,人民检察人民爱”的和谐检群关系。紧紧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整合资源,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精神,继续认真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不断扩大涉农检察工作成果,强化农村基层矛盾化解,坚决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农村和谐。
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适时、适当、适度地加强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拓宽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巡回检察机制,组建巡回检察工作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乡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挖掘搜集职务犯罪线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基层派出所、法庭以及行政执法站所进行一线“零距离”法律监督,以检力下沉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要健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下访、巡访、联合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做好检察长接待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下访,让检察干警深入厂矿企业、乡镇社区,有意识地排查矛盾,发现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通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
作者: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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