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营口8月15日电(记者 林平 见习记者 周炳日)近日,正义网“预防职务犯罪·走进大国企”采访团队一行前往辽宁营口,记者从“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获悉,十年间,营口港务集团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过程中,从未发生一起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
“这一成效要归功于营口市检察院在检企‘共建项目’上的全过程监督。”营口港务集团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十年来,港务集团不断与市检察院共同探讨、研究、落实检企共建工作新课题,结合实际列入新的共建工程,通过检企共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共建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
据悉,近年来,营口港务集团先后有15项重点工程成为检企共建工程。检察机关主要在招投标、施工队伍的选择、生产厂商、供应商的确定、质量价格及重大事项变更、重大费用调整及主要工程验收等方面为港务集团把关定向、提供服务,以期达到预防工作有内容、有层次、有针对性,确保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我们针对共建工程的设备采购成立了考察小组。十年来,考察小组通过认真、细致的考察工作,为我们的共建工程项目推荐了的众多好的厂家及优质产品。”营口港务集团工程建设部总经理荣传威说,整个考察过程均在市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使得考察结果能够科学、真实、客观的反应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
据营口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周红梅介绍,预防共建的重点项目确定后,检察机关本着“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的共建原则,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实施了“两个参与、三个跟踪”。即参与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会议及商务谈判,参与入围投标厂家的实地考察;三跟踪即跟踪项目、跟踪质量、跟踪价格。
“通过开展‘共建项目’监督工作,使港口生产建设所需的重要设备、材料,在质量、价格及供货时间上都得到了有力保证,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前述纪委书记表示,十年来,港务集团在港口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过程中,未发生一起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干扰评标等违法违纪行为,使得招投标过程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截至目前,检企共建项目中已完工14项,其中10项工程已获得竣工验收,鲅鱼圈港区四期工程获得国家颁发的优质工程银奖,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获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