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电 在吉林省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表示,在关注雾霾天气的同时,也应关注“室内雾霾病”,特别是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问题。
台盟吉林省委员会带来的一份提案中介绍,公用场所室内污染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大型服装、鞋帽、建材类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商场和大型公交枢纽,二是化工、橡胶等企业的生产车间。
由于这些大型公共场所多半是全封闭的实体建筑和构筑物,内部装修物、商品、生产加工产品等所释放或者形成的有毒、有害气体,很难通过空气流通系统顺利排出室外,这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潜在健康威胁。
如何应对“室内雾霾病”?一些委员建议,除了对公共场所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外,还应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之外,将防空气污染纳入。同时提高排风设施的配套与使用水平,对现有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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