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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应获得更多关爱 建议设立"关爱中心"

时间:2014-02-10 16:42:00  作者:秦振  新闻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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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留守儿童是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而形成的特殊群体,需要获得全社会更多的关爱,今天(1月16日),在陕西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省政协委员张英就建议,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县、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

  陕西留守儿童群体大 多存在“亲情饥渴”

  “我省14岁以下儿童占到700万人。目前我省有留守儿童62.3万人,其主要分布在陕南地区,占全省的44.4%。”张英说,由于父母亲长期在外务工,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面临着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张英表示,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86%的孩子渴望得到父母的亲情关爱。有的面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时,无法及时倾诉。长此以往,出现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影响心理健康。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欠佳,据统计,他们的学习成绩大多处于中等和中下等水平。不仅如此,在生活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张英在大会发言中指出了目前陕西省留守儿童存在的诸多问题,张英觉得这样的群体特别需要关爱。

  完善留守儿童法律法规 建立“关爱中心”

  “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县、村(社区),应至少建立一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情感等方面的辅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落实弱势儿童资助政策。”张英建议,应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关方面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

  张英表示,目前我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也在不断优化,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六位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石泉模式”。

  针对具体的政策,张英觉得应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偿代理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监护缺位,并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张英建议,应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进一步探索实践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记者 秦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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