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王少峰
牢牢把握新时期队伍建设总目标 奋力开创检察政治工作新的局面
2014年检察政治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全面加强和推进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建设、宣传文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检察组织和队伍管理改革,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人才和文化舆论保证。
一、始终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采取集中研讨、专题辅导、分批轮训等形式,集中精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建立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遵守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研究、积极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制定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意见。认真开展“庸懒散”和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全力抓好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突出检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二、始终坚持把打造坚强领导集体作为重要目标,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约束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自主选学办法,坚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针对性强的领导素能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积极研究检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修改完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任免办法,抓好领导班子配备和领导干部选任,培养选拔“四有五成为”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考察、考核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不称职领导干部认定和退出机制,健全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分析、深度考察和开局调研制度。完善党组会、检委会等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提升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水平。制定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考核评估办法,完善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民主生活会规定,推行下级院检察长到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三、始终坚持把增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力作为核心要求,切实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快制定岗位素能标准,细化专业化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坚持系统规划、顶层设计、整体部署和统筹推进。制定业务竞赛活动纲要,深入开展岗位培训和实训练兵,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3 年内安排全国基层院检察长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普遍进行一次领导素能轮训。开展培训基地专题调研和整治工作,加强特色专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精品课程评选。选聘优秀检察官到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任教。切实把好检察人员进口关,提高新进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始终坚持把培育职业良知和职业素养作为基础和关键,切实推动检察队伍职业化加快发展。大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职业化建设任务措施,突出抓好筑牢职业信仰、规范职业操守、提升职业能力、增强职业保障、塑造职业形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健全职业道德监督制约、激励惩戒长效机制,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方式和实践养成路径,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实践活动,落实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风范。推动完善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研究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检察人员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和各项禁令规定,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五、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动力,切实推动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准确把握检察组织与队伍管理改革目标和重点,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难题解决顶层设计思路办法。深入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完善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稳妥组织司法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健全检察人员统一招录机制,完善选拔律师等专业人才担任检察官制度,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检察队伍渠道。开展解决检察人员结构性短缺矛盾、科学配置检力资源专题调研。研究规范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完善高检院机关厅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选任晋升办法,制定高检院机关干部挂职锻炼计划,深入推进高检院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六、始终坚持把检察人才作为检察机关第一资源,切实推动检察人才工作再上新水平。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关于加快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的意见》落实,完善人才工作监测评估办法,实行年度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检察业务专家库和各类人才库,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特别要加快引进和培养办理金融、知识产权、网络等领域案件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专门型检察人才。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人才建设扶持力度。推进“双千计划”。开设培养青年后备人才专项培训班和青年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创新青年检察官人才培养方式,拓宽来自基层一线检察人才培养选拔渠道。制定出台加强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七、始终坚持把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保证,切实增强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公信力亲和力影响力。大力加强宣传文化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的意见,坚持公开透明、及时主动原则,创新检察宣传工作内容方式,完善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办法,改进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手段,健全宣传报道归口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检察职能宣传五年规划纲要,组织开展“检察职能宣传年”活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大会,组织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先进事迹巡讲活动,探索建立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看得见的正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例行制度,组织举办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完善涉检舆情导控联动机制,加强涉检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实施“两微一端”发展战略,制定检察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打造检察机关官方微博群。增强文化建设阵地意识,创新文化建设载体,繁荣文艺作品创作,办好文化建设专网。
八、始终坚持把落实“八化”要求作为主要任务,切实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发展。大力推进基层院建设,制定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年度工作安排,认真落实《2014—2018 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建立抽样评估成果辐射机制、纠正改进问题反馈回访机制、抽样评估纵向对比机制等,扎实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等制度,建立健全基层院建设分类指导工作机制。强化服务基层意识,促进检察优质资源向西部、基层延伸和倾斜。重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建设,抓好人才智力、检察业务、资金项目等援藏援疆援青工作落实。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4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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