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改革发展大局
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鹏飞
2014年山东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各项重大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热点领域,大力强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国有资产监管、城镇化建设用地、财政金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务犯罪,依法慎重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打造山东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打击侵犯非公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是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及时通过执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关切,切实把检察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招生就业、医药卫生、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度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幼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犯罪,全面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深化“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更加用心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打造山东“民生检察”、“民本检务”新品牌。
三是着力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忠实履行第一责任,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理念,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全面推行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决定检察宣告制度,探索推行无羁押必要涉罪人员观护帮教等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站稳脚跟,坚守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司法腐败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腐败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更加注重预防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走出去”战略,继续抓好社会化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和年度报告等工作,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是着力深化“三项建设”。始终把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程,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建设措施,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加快打造“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强化执法主体建设,丰富执法规范化建设内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作用,启动“电子检务”工程,加快推进检务综合平台建设,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水平。坚持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检察室与业务工作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好全省556个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促进检察工作扎根培土接地气、惠民生。
六是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久久为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好“四风”和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4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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