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中(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这标志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掀开了新的篇章,是在三中全会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发展。
这次依法治国中内容很丰富,其中司法占了相当重要的地位。而且亮点也特别多。
把司法公正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特别强调将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于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强调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具有引领作用,这在过去没有提过。在整个社会公正中,司法公正具有引领作用,同样,如果司法不公、程序不公特别是冤假错案,就有了致命的破坏作用,这是对司法重要性的最高评价,同时也是对司法的最严格要求。在这个大前提下,下面一系列的改革、完善,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达到司法公正来进行。总的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的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
比较重要的亮点有三点: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就是说,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审判权、检察权的独立性。再一点,“推动施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的改革试点”,这个问题长期有争论,没有解决。审判结果具体的执行,有刑事案件的执行,更主要的是民事案件的执行,要不要分离,长期有争论。现在是法院有执行权。刑事案件有一部分也是交付执行、直接执行,死刑案件是法院直接执行的。这个问题,现在提的是“推动”,不是试点,也就是往分离方向走。
二是 “推进严格司法”,这和司法的使命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四中全会的一个新提法,什么叫“严格司法”,内涵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入探讨。但总体而言,对于司法的公正要严格地实现,不公的东西要严格地防止。严格司法也就是对司法的要求更加高、更加严,然后各种配套的措施要跟上。
三是 “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也是一个新提法。审判中心,实际上指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有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环节,特别是涉及到宪法,没有提哪个是中心。这里提到“以审判为中心”,是对宪法这个规定进一步地完善。涉案机关的侦察、起诉、审判、分工负责、互相披露都重要,但是没有中心不行,最终审判解决问题,这就是司法规律的反映。
现在的公报和一些具体的内容,我相信会带来新的境界、新的局面,使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会更有力地往前走,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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