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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三调无缝对接 纠纷化解提速

时间:2014-09-25 15:59:00  作者:王书林  新闻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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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无缝对接 纠纷化解提速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联合办案侧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2011年成立后,秉承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与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联合办案,创建了现场咨询、调解、司法确认以及立案、开庭、判决“一站式”工作模式。截至目前,该庭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466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指导并参与诉前调解790件,司法确认168件,即时履行率均达100%。  
  三位一体 三调联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应对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增多情况,成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与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同时设在沙依巴克区公安交警大队的便民服务大厅,与交警部门合署办公,“三位一体”紧密配合,就地调解,就近立案审理,办案效率明显提升。警官杨少鹏对巡回法庭设立深有体会:“巡回法庭在交警大队办案,有效避免了长期以来行政处理与司法裁判脱节问题,消除了当事人在交警部门、法院‘两头跑’所带来的讼累。” 
  巡回法庭联合公安交警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起例会协调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委托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制度等联动对接调解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明确了法院和交警、司法行政部门三家的工作职责。司法调解、交警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调解“三调联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办案更加顺畅。  
  无缝对接 效率提升 
  巡回法庭加强工作衔接与调解指导,让纠纷尽可能先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途径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对于数额较大以及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提前介入,做好对当事人身份认定、联系方式和地址的准确保留,并就立案、财产保全、审理流程等相关事项提前告知当事人,结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意向,做好诉前调解。 
  2012年初,巡回法庭与调解室联手,开始当场司法确认。只要经双方同意,就可凭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的调解协议,向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一旦对方赖账,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沙依巴克区法院副院长熊志江告诉记者,“就地司法确认形成诉与非诉无缝对接,将柔性的调解协议赋予了法律的刚性手段,诉讼周期比普通程序诉讼周期缩短了三分之二。” 
   办案法官肖振亮介绍,无缝对接还在于,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认定期间可以查扣肇事车辆,认定之后,就不能继续扣押,车辆一旦开走,不利于赔偿兑现。根据受害者请求,巡回法庭联合交警部门,直接从交警部门保全肇事车辆,积极做好诉前保全,可以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记者 王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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