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刘桂琴。
刘桂琴从事控申工作10年来,带着感情接待来访群众313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群众满意率100%,被誉为“温情执法者”。她办理的翟明宇申诉一案2008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件”。2010年6月,她作为省院5人巡讲团成员,巡回全省各地市进行了事迹报告。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评价:刘桂琴事迹感人,催人奋进。2011年1月至5月,在高检院控告厅抽调期间,工作表现受到领导的好评。2011年11月,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控申接待员”。今年8月2日至7日,她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唯一代表,在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巡回进行了先进事迹报告。她先后被授予“全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中原卫士”、“个人二等功”、“漯河市十佳市民”、“漯河市创先争优十佳党员之星”等称号。她负责的科室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唯民是亲,让来访群众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
对待每次接访,她都能做到真情付出、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同情他们的处境,理解他们的焦虑,详细解答群众的问题,让来访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如去年12月的一天下午,三名来自偏远乡镇的群众代表来到接待室,情绪都很激动,对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将群众举报的原村书记单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第二次退回了公安机关表示怀疑,认为是不是检察院在有意偏袒犯罪嫌疑人?她首先对他们的心情表示理解,并请案件承办人对他们的疑问进行解释,可他们仍然半信半疑。刘桂琴苦口婆心的给他们讲法律、讲办案的程序、讲退查的目的,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九点多,赶快为他们买来了烩面。看着三碗冒着热气的烩面,他们说话的语气缓和了许多,客气地说:“真不好意思啊,都耽误你下班了”。吃过饭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看着外面越下越大的雪,三个人显得很着急,刘桂琴明白现在早已错过了长途班车,赶忙上街帮他们拦了辆出租车,塞给他们100元钱。他们不好意思的说“真是谢谢你啊,给你添这么多麻烦,我们相信你,回去一定给群众解释清楚。”
心系百姓,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接访中,遇到无论多么疑难复杂的告急访、集体访,她都能稳妥处理,真正做到了热情服务到位、解释法律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如裴城镇几十位群众来院上访,反映自己把省吃俭用的钱存在了裴城信用社代办员侯某处,侯某携款外逃,被抓获后已无力还款,而信用社不承认侯某的代办员身份,拒绝兑付群众的存款。听了群众的哭诉,刘桂琴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与此案的承办人进行沟通,很快查明,侯自九十年代开始一直从事代办员工作,随后漯河市检察院依法改变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定性,以挪用资金罪对侯某提起公诉,信用社承担连带责任,63名群众终于从信用社拿到了80万余元的存款。他们敲锣打鼓送来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锦旗。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成功息诉集体上访案的做法予以转发。
对待缠访,打开其心结合情解困
刘桂琴把缠访、闹访分为:“认识错误偏执型”、“无理取闹获利型”、“结果不满怨恨型”,其中有一个共性:就是心理的真正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为此她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心理疏导方法:“尘埃落定法”、“法律威慑法”、“安抚感化法”,最终达到息诉目的。如王某和丈夫因占道经营,与城管人员发生推拉。半年后,其丈夫因病去世。王某以丈夫被打死,公安机关不立案,法院徇私枉法为由,长期上访。为此,她首先拉近与王某的距离,而后趁势采用“尘埃落定法”和“法律威慑法”,接着采用“安抚感化法”。通过协调,为她家修缮了房屋,办理了低保,又实行了2万元的一次性生活救助。王某长达10多年的上访终于息诉罢访。
扶助弱者,演绎人间真情
刘桂琴在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从不“一推了之”,总是多想办法,尽力为来访群众提供帮助。近三年来,帮助30多名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如郾城区商桥镇李延军,是个老军人,在1950年的海南战役中立过功。他来到漯河市检察院接待室,反映他任护堤员时,根据协议应得20%的树木更新款和三亩堤内土地的承包权都被无故取消了。刘桂琴听明白他所反映的问题后说:“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你可以到法院去反映一下”。由于他反映的问题不符合立案标准,法院没有受理,老人又回来了。对她说“我这事就没地方管了吗?”说完,无助的老人呜呜地哭了起来。看着泪流满面的老人,刘桂琴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想他一定是受到了委屈、遇到了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随后,她和科里的同事一起深入到商桥镇,把护堤主任、修防段领导和老人召集在一起,通过协商,妥善处理了老人反映的问题,老人非常满意,一个劲地说:“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谢谢检察院!”,并和儿子一起给漯河市检察院送来了上书“恩重如山”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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