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颜煜群。
颜煜群,现任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2013年8月前历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在十余年的侦查监督工作中,他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善于监督、勇于担当,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
忠诚履职秉公执法 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2011年5月前,颜煜群在思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历任主办检察官、副科长。熟悉侦监工作,具备较强的法律监督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十年间共承办各类刑事批捕案件1000多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颜煜群能本着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确保案件质量。其中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适用法律有争议、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如以台湾人罗国维为首的40人诈骗韩国人29亿韩元案、公安部督办的王文亨为首的五十余人团伙诈骗案、牟万志等妨害公务案,以及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案件,如涉案人数多达近百人的几十人的“玛莎莉”酒吧聚众斗殴案、“星光灿烂”娱乐场故意伤害案等。此类案件通常表现为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证据多为言辞证据且极不稳定。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颜煜群能做好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工作,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如在办理罗国维等40人诈骗一案时,通过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受理案件后通过对事实及证据的全面、细致、严谨审查,加班加点,确保按时保质办结该案。另在做好审查逮捕工作的同时,颜煜群能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及侦查监督意识,所承办立案监督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
不就案办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侦查监督工作始终。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责和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过程中,颜煜群能注意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如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数十万美元,双方当事人尖锐对立,一方称对方实施了诈骗,另一方则反称对方是地下钱庄,长期缠访闹防。颜煜群在审查案件依据事实、法律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尽量平衡双方诉求,理顺双方当事人情绪,过后双方都未再出现上访等过激行为,案结事了。
勤学苦练强素质 练就过硬本领
在侦监部门十年间,随着对侦监工作的认识及实践的不断深入,颜煜群的大局观念、监督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得以提升,良好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经受了考验。2007年8月、2010年9月两次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活动中考评总成绩皆居第一名。2007年12月,参加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获“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及十佳法律文书单项奖。2010年12月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活动中,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荣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另曾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劳动模范”、市“五四青年奖章”等多项荣誉。
颜煜群工作之余,注重调研总结,对侦查监督工作有较为全面、深入的思考与实践。作为高检院侦查监督联系点工作小组负责人,认真落实侦查监督联系点制度各项规定,积极开展业务调研,着力加强信息工作,各项工作受到上级院肯定。做好传帮带工作,2013年以来多次赴省院侦查监督业务实训班授课交流,并在思明区院组织侦查监督业务实训练兵。
多岗位锻炼 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颜煜群任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具体负责检委会秘书工作及检察调研、图书管理、“八类案件督察”等事项。针对研究室系新成立部门情况,着力于工作机制及工作文书、法律文书的规范完善,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委会服务工作。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检察调研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福建省检察理论调研骨干。2012年6月起颜煜群兼任思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建章立制,在规范及创新上下工夫,稳步扎实地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在研究室及案管部门的工作经历,加深了对检察工作全局及不同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要领的基础性认识,强化了大局意识、程序意识及责任意识。同时,还具体负责思明区院网络舆情处置、教育培训、党支部、团支部等工作,勇挑重担、认真负责。
2013年8月颜煜群被选调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工作。颜煜群通过在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学习、锻炼与积累,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广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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