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广东省文明单位”、 “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日又摘下基层检察机关的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这一连串的骄人业绩来自澄海区检察院。近日,记者走进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检察院,探访这面先进旗帜背后的闪光故事。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规范管理,制度先行。制度是一切管理的基石和保障。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该通过制度建设推进队伍管理、执法办案规范化,夯实公正司法基础。”该院近几年不断取得长足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科学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当好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捍卫者。
标准化规范化执法
去年6月,澄海检察院在汕头市基层院中率先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改革,精心制订的《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正式实施。该院二楼就是案件管理科的专门办公场所,在这里,案件受理大厅、律师阅卷室、档案室、统计室、赃证物管理室等功能用房一应俱全。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是该院加强制度建设又一大举措,此举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流程,严格执法办案监管,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集约化、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的问题。
规范执法是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维护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澄海区检察院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规范执法的体系建设。专门编制《规范化建设工作文本》,针对控申、批捕、公诉、反贪、反渎、民行和监所检察等重要业务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都制定详细的办案管理制度,细化办案规程和工作标准。为从细节上防范违法违规办案现象的发生,该院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侦查案件规程》和《渎职侵权案件规程》等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在一系列制度的保障下,该院实现了批捕准确率、起诉有罪判决率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准确率“三个100%”。
“三位一体”筑牢廉洁执法防线
保证队伍的健康肌体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前提。“监督咫尺手自缩。澄海检察院不断建立健全规范监督机制,打造‘阳光检务',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内部、外部、社会'三位一体的自身监督体系,筑牢规范廉洁执法防线。”据该院纪检部门介绍,近年来,该院注意完善内部监督,从分工和制度建设上注重各职能部门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强化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内部监督暂行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制度,经常性走访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该院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开检察机关的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等,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该院还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一案三卡”等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创建纪检监察全程介入自侦案件的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监督自行侦查案件办理,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对提审、接访、出庭公诉等检务活动和警车管理等专项督察,规范执法行为。正是有了制度的约束,澄海检察队伍连续多年保持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创新制度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动力源泉,该院注重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和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该院在粤东地区率先与司法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检调对接”工作制度,整合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提高纠纷调处效率,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提高纠纷调处效率;在全国率先在行业协会设立联系点,通过澄海玩具协会联系点工作发挥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等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设立派驻镇(街)检察室,创建《检察联络员制度》,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机关更加主动地服务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该做法在全市各基层院全面推广;率先推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同步监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社区矫正活动,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连续10多年保持辖区办案单位零超期羁押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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