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1日讯(记者 尚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第二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
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其获得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存;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
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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