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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扩大家暴形式范围 精神侵害位列其中

时间:2015-12-21 14:12:00  作者:尚阳  新闻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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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12月21日讯(记者 尚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第二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草案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草案还提出,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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