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发展,特别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检察机关承担的监所检察职责发生了重要变化,新增加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
刑罚执行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关口,也是社会正义和社会价值体系的法律实现。长期以来,本该是激励罪犯“重新做人”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却成为大墙内司法腐败的温床,前门进、后门出的问题成为司法领域的顽症痼疾。“有权人、有钱人和内部人”摇身一变,又成为特权的享受者而“逍遥法外”。
“要让公平正义像太阳一样光辉”,在最高检部署的全面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我院也安排了一次特殊的体检,去医院体检的人员都是辖区社区矫正人员中监狱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及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所有罪犯。而陪同他们体检的是我们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科的检察官和司法局的司法行政人员。
在整个体检活动中,每一名参检罪犯均由检察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全程跟踪监督,不允许参检罪犯及其家属单独接触医务人员,实现定人、定岗、定责,保证检查过程井然有序、严密规范,保证每一名参检罪犯在往返途中和检查过程不发生任何问题。
我们这次检查也遇到了一个特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这是一名职务犯罪分子,由于病重住院而未能参加统一体检。我们经过与司法局协商,决定共同专程到医院进行细致的调查,摸清这名罪犯的病情全面情况,通过询问医务人员、查看病历、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搞清了其所患病的病因、目前病情,并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检察机关做了详细汇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钱人、有权人违法保外就医、监外执行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就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中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既要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严肃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也要依法保护被刑事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执法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我们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要自觉地以张飚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的张飚精神,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坚守职业良知,增强职业忠诚,使监督能力有新的提高。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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