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放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被告人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10月,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予核准死刑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级法院重审。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市中院重新审判。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市中院于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念斌无罪。
【推荐理由】
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来说,该案是他们8年来的伤口,念斌被判无罪,他们的伤口又一次被撕开,真凶到底是谁,在他们心里又成了一个死结。这就是一起冤案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没有赢家,只有伤害。可以说,司法不公、有法不依,就是最大的司法腐败;可以说,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敬畏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草菅人命,就是最大的司法腐败。该如何避免再次出现冤案,值得司法机关和每一位司法人员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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