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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涉邪教案

时间:2015-02-02 18:0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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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28日晚,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等在招远府前广场“麦当劳”餐厅,围殴被害人吴某,致其当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2014年5月31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发布微博称: “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的故意杀人案,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组织成员。” 2014年10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帆、张立冬等2人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吕迎春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巧联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宣判后,张帆等人不服,提出上诉。11月2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维持张帆、张立冬死刑判决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推荐理由】

  小到关乎个人的命运和家庭幸福,大到关乎社会稳定、国家前途,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不仅是两种思想的交锋,也是一场法治与反法治的尖锐较量。依法打击邪教是民意和法治精神的表达。依法公开审理“山东招远涉邪教案”,向社会和世界传递这样一个信息:法治中国不容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组织肆意横行,必须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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