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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火车站暴恐案

时间:2015-02-02 18:0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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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以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 2014年2月27日,三人因涉嫌偷越国境被捕。3月1日晚,该恐怖组织成员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四人被当场击毙。2014年9月12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0月3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推荐理由】

  恐怖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针对无辜平民的杀戮和恐吓行为,是对人类公理和正义的践踏,是对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反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能够容忍此类暴行存在。依法严打暴力恐怖犯罪,司法要敢于亮剑。各地法院对包括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在内的多起暴恐案件依法进行了审理。既体现了严厉打击、从重从快的反恐宗旨,又弘扬了法治精神,为依法反恐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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