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简介】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行政化”的问题,但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行政化”,而是审判权运行秩序的紊乱。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中,一是要完善法院内部主体形式,形成能够突出一线办案法官地位与作用的法院内部主体结构;二是合理配置并在制度上明确各主体的职权,形成重心向一线办案法官倾斜的权力格局;三是建立健全法院内部监督职业体系,尤其是建立审判权行使与审判管理权行使的双向监督机制;四是编制并细化审判权运行的流程,提高审判权运行的效率;五是建立和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一批把从事一线审判作为终身职业追求的资深法官。
【推荐理由】
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如何构建,是当前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然而,对审判权运行机制究竟如何构建,各方面意见并不一致,各地的试点方案也不尽相同。有鉴于此,文章在分析当前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反驳了将“法官独立”视为我国法院体制与制度改革基本方向的观点,进而提出了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的五个方面建议,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意义。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