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14年6月27日
实施日期:2014年6月27日
【制度建设成就简介】
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主要明确了试点案件范围,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等情形。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规定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明确试点地区和时限,《决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制度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刑事犯罪多发,司法机关办案压力很大,为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建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贯彻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及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