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14年11月1日
实施日期:2014年11月1日
【制度建设成就简介】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下称反间谍法),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无论从名称、章节还是内容上看,反间谍法都与国家安全法有很大不同,一是明确间谍行为包括五类行为,如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等。二是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具体化,包括及时报告或提供间谍行为的情况和证据,保守国家秘密等。三是强调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此外,为了确保国家安全机关正常行使职权,顺利开展反间谍工作,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制度影响】
反间谍法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的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公民、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具体义务,有利于更好地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尤其是该法明确规定刺探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五类行为为间谍行为,是我国首次对具体的间谍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国家安全法的废止,反间谍法的出台,对进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