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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王晓勇:提高司法办案水平

时间:2015-03-11 15:49: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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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提高司法办案水平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勇

  2015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将根据中央、省委、最高检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底线,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推手,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支撑,切实为新形势下青海发展战略任务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省中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法治青海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积极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活动。坚持完善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突出整治治安重点地区,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促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活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突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青海生态地位特殊,要认真贯彻省委和最高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检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资源被严重破坏的案件,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稳步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突出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十八大以后领导干部不收手、不收敛的职务犯罪,切实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创新预防工作的载体和方式,充分发挥宣讲团作用,开展扎实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侦查、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重点对全省换届后的基层“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农牧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四、突出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继续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工作,巩固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前三个阶段的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年”活动,集中解决司法不规范的一些“顽症”,切实加大对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高司法活动公信力。

  五、突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部署,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六、突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快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推动检察人才整体上层次、上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坚持从严治检,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严守防止冤假错案、保障办案安全、干警遵纪守法三条底线,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保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5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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