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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蔡宁:法治引领 司法为民

时间:2015-03-11 17:0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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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法治引领 司法为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宁

  2015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要更加自觉地强化党性观念,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各行其是。要更加自觉地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确保不走偏。要更加自觉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到站位全局、忠诚履职、司法为民。要更加自觉地落实党建责任制,真正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检察机关各项党的建设。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服务大局工作,既要积极主动服务,又要依法规范服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决不能脱离职能乱服务。要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牢牢坚持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的工作导向,牢牢把握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处理好维权与维稳、依法办案与接受监督等关系,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强化队伍建设,正确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既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又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要推动改革,在省委和最高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原则,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要加强检务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实监督,规范和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三、着眼落实政法工作“三大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要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把关相结合,坚决守住严防冤错案件底线,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引导侦查机关、自侦部门提高案件质量、提升侦查水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大力度、依法规范、提高质量、突出效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办案、追逃一起抓,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改善案件结构、提升诉讼效率,保持诉讼常态化;适应反腐败法治化要求,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纪检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诉讼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理性发展,切实推动刑事检察、自侦工作、诉讼监督协同发展;坚持理性监督,更加注重质量效果,刑事诉讼监督重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事诉讼监督重在推动形成三级院各有侧重的多元化监督新格局,行政诉讼监督工作重在积极探索创新、逐步规范加强。

  四、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抓住要害、集中发力、持续用劲,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能力,完善案件集中管理,健全规范执法体系,界定执法标准,细化办案规程,改革考评方式,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要落实执法办案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要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监督评判。

  五、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要自觉恪守职业良知,认真开展“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增强秉公执法定力。要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不断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能力。要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要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深刻认识检察干警面临的“四种执法风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发现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五项制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零容忍。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5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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