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法治江西征程中实现检察提质增效升级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流
在迎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的期盼中,江西检察机关将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忠实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在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征程中,实现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升级,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推动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把握江西发展新坐标,谋划检察提质增效升级。江西省紧扣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制定《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了225项法治建设具体任务,成为科学谋划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自觉融入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切实找准服务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的检察“发力点”和“关键点”。要致力于保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服务思路,细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致力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密切关注经济犯罪新动向,坚决打击财政、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推进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要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主动服务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范本”而不懈努力。
适应法治发展新常态,推进检察提质增效升级。检察机关作为厉行法治的重要专门力量,要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要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落实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和规范监督的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构建起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进一步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评议监督等渠道,推进检察权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要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方面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项报告为契机,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汇聚工作发展新动力,驱动检察提质增效升级。在江西这片人民检察制度的发源地,全省检察机关要发扬苏区检察敢为人先、勇于担当、探索创新的优良传统,把中央精神、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既坚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确定的方向、目标、原则办事,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做好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要梳理总结全省基层检察院创新品牌培育经验,重点推动检察人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进一步激活和传承红色基因。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引导全省广大检察人员“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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