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为山西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司
2015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将以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省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煤焦、国土资源、城中村改造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大力查处渎职犯罪,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渎职犯罪案件。认真落实省院出台的“两个实施意见”,加强内外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深入推进预防“十百千”活动。
二、立足司法办案职能,积极服务山西改革发展大局。依法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侵犯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认真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主动服务“六大发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活动,主动参与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意见》及其3 个配套办法,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严格落实信访终结机制。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试点推进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联络办公室建设,逐步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重点由命案向其他重大刑事案件扩展,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冤错案件。完善分级负责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持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部署开展派驻检察专项督察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为官不为、派驻干警不正常上班、检察室形同虚设等问题。继续深化督促起诉、支持起诉两个专项活动,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开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工作。
四、深入贯彻野六权治本冶要求,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扎实开展最高检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学习讨论落实”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6个方面存在的30 个问题。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深化阳光检察工程,加快网上办案、司法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办案信息查询、多媒体服务、监督管理等6 个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机制,促进案件适用法律条文精准化和流程管理精细化。
五、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活力。作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1 个市6 个县区的试点单位要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改革路线图,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对于最高检部署的三项重点改革,省院要牵头组织调研,尽快拿出试点方案。要积极推进全省的检察改革,完善保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建立依律师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机制,努力解决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完善派驻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基层站所和农村“两委”的法律监督;深化信访机制改革,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创新信访工作模式,上门听取群众诉求。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腐败案件,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建立巡视工作制度,落实常态化检务督查机制,加大对县级院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检查力度,严肃追究那些为官不为、违反党纪检纪的检察干部。把耐心倾听作为新时期检察职业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耐心倾听的素养和能力。强力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让信息化加快促进检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5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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