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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15年来首修:管住"任性立法"

时间:2015-03-09 16:03:00  作者:邱时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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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立法法实施15年来首次修改。去年8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两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人代会,将对草案进行三审。

  小治治事,中治治人,大治治法。依法治国发展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人民的各项事业已实现有法可依。但要实现良法善治,“有法可依”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有良法可依”。如何才能“有良法可依”?很显然,功夫应下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作为“管法的法”,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有高质量的立法法,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立法。由此看来,立法法的修改,具有完善法律体系顶层设计的重要意义。

  从现实的角度看,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立法活动虽然越来越规范,但依然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机关越位立法,有的地方和部门搞保护主义,有的法律法规反映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等。要消除这些立法活动中的“任性行为”,防止立法之乱,必须从根上着手,修正立法法可谓刻不容缓。

  表面上看,立法法似乎很“高大上”,与老百姓关系不大,其实不然。立法法作为法律生产的“把关人”,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在立法法的规范之下,权力机关和政府部门不能再任性地动辄以法律之名行权力之私,公民权利将得到更多保障。

  期待此次立法法的修改能够为实现良法善治打下坚实根基。

[责任编辑:zywg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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