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5年>>201502>>2015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评议

侯玉雯:用典型案例教育基层执法人员

时间:2015-03-13 21:37:00  作者:姜洪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鑫海岸商务酒店总经理侯玉雯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持依法从严原则,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428人,同比上升55.9%;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286人。”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我来自餐饮服务业,对食品药品安全有着切身的体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解决了司法办案中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司法机关通过具体的司法解释,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了。对于执法不严的监督是遏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工作,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是一个方面,预防职务犯罪也不容忽视。检察机关要多披露查办的典型案例,震慑犯罪;要深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关,用典型案例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责任编辑:zywwlj]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