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加强监督保证社区矫正健康发展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常薇
“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检工作报告汇报了检察机关大量基层工作,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特别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上,为防止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基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的基层检察院积极创新,以信息化引领工作发展,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监督平台,创立了矫正对象网上管理、矫正信息网上共享等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和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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