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异地审查
有助于申诉案件及时公正办理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石景山区委原书记荣华
“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检工作报告在谈到2015年“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时候提出了“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从报告中列举的2014年纠正的大量冤错案件可以看出,刑事申诉工作十分重要。但要知道,任何一个冤错案件都是当地司法机关办理的,如果仍然由本地刑事申诉部门审查处理,那么很容易产生各种顾虑,调查时也可能遇到阻力。而依照依法治国的精神,我们对冤错案件要及时发现和纠正,为此,由异地刑事申诉部门进行审查,对办案人员会减负,办理进度也会加快。相信这一制度建立之后,也会对正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广大法官、检察官们产生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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