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的重要途径
评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
“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特别是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近年的司法实践表明,一些影响律师执业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最高检报告提出,要保障律师会见、阅卷、取证中的合法权利,这是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的重要途径。按国际同行做法,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应该是清晰明确的。建议在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过程中,最高检与中华全国律协等组织加强合作,共同厘清律师行权的边界。希望各级检察机关2015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意见,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拒不纠正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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