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记者获悉,草案拟加重对收买儿童行为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三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规定作了修改。将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当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慎重。
目前草案二次审议稿已经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人还有可能被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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