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走近代表身边,征求改进工作好建议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理念,变一年一次接受人大监督为一年数次接受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建立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系机制,与17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建立定向联系,开通代表委员联络专用邮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赠阅检察日报、方圆杂志、阳光检务图册、《检徽有形 大爱无边》教案集等特色编研材料,每月编发《检察工作信息要览》,赠送代表委员阅览,及时汇报检察工作进展,诚恳征求意见建议,服务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一名市人大代表还向市人大书面提出推广该院经验做法的议案。完善主动接受监督机制,修订该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方案》,建立议案办理“两转两参三抓好”模式,从“就事论事型”向“举一反三型”转变、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强化领导参与和部门参与,抓好联办、互动、回访三环节,高质高效地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增强代表监督实效。
二、健全沟通机制,打造监督制约新格局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建立健全依法接受公安、法院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尺度。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邀请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该院,畅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公诉人出庭法院反馈表》,主动邀请法官对出庭公诉人的表现进行评议和打分,并就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设立驻法院民行检察联络室,开展民行案件联合接访,创建民行检察季度通报,构建了“监督不对立、协作不混同”的新型检法关系。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举办“检察开放日”律师专场,推行律师电子阅卷,开通律师阅卷微预约,制作《辩护人阅卷登记表》和《听取律师意见表》,完善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2013年至今,已接待律师电子阅卷600余人次2000余册。
三、唱响检察旋律,传递法治文化正能量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增强对检察机关的直观了解和切身感受。突出“以案例视角透视犯罪现象,用检察声音传递法治能量”的主题,与河北区有限电视台联合打造一档法制类电视专栏《说案·说法》,由办案一线的检察官走进电视直播间,讲解典型案件,解读司法政策,介绍检察职能,增强群众法制意识。统筹考虑社会关注、媒体关心和群众关切,综合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以及其他媒体,丰富新闻宣传的载体和内容,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敞开大门“办检察”,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检察开放日”上下功夫,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同仁、新闻媒体记者、街道社区群众和企业干部职工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案件管理中心、安防监控中心、检察服务大厅、未检阳光工作室、“三省斋”干警书吧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点位,听取该院“晒业绩”千分制考核、检察业务数据综合研判、政务督查督办、人才培养和检务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观看自主研发的律师阅卷、赃证物管理、安防监控和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应用的现场演示,以边走边看边听边评议的形式考察评议司法办案活动,使“进检察门、听检察事、看检察人、议检察题”成为常态。在新媒体运用上做文章,开通“津北检察”官方微博以及“未检阳光”、“河北案管”、“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三个微信,定期推送文字、图片和视频信息,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提供在线法律咨询解答,听取网友意见建议,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在案件信息公开上出实招,在每月编发的《检察工作信息要览》刊物上增设“法律文书公开专栏”,公开典型案件法律文书。借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及时公开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和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高司法透明度。
(作者单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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