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没有律师,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就难以维系;没有律师,以正当程序为保障的法律天平就难以扶正。所以,律师制度与法治社会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在美国和香港的警匪片中,我们可以经常听到两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和“我什么也不会说,除非我的律师在场”。这是社会司法成熟之后的典型表现,也是法治观念普及之后的基本共识。
虽然当前的律师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但从律师群体近年的表现和高层表态来看,前景依然令人期待。一方面,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30年间,律师人数增长了800多倍,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20.4万人,随着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以及公众法律知识的普及,社会各界与律师群体之间的互动将会进一步加深。
另一方面,从中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来看,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律师业的现状,未来将会“关注律师的生存状况”,“重视律师的权益保障”,“加强律师体制管理”;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律师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时也强调,律师队伍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是否受到尊重以及能否发挥功能,是检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我国的司法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群体应该有更积极的表现,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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