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3月25日电案情简介:2022年2月,通过公安部的相关线索,辖区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倒卖银行卡洗钱的案件。
在案件中,嫌疑人张某、范某因为经济拮据,经人介绍,明知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资金的流转,为了获取蝇头小利仍抱着侥幸心理将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出借给赵某等人使用,并配合完成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
随后,赵某等人租借酒店房间,通过操作该些银行卡账号将大量境外上线的诈骗款项进行转入、转出等“洗白”工程,从而获得境外上线给予的报酬。这简单的一“进”一“出”,造成被害人梁某等人被境外诈骗分子诈骗的巨额资金成功“变身”。后经统计,仅张某名下借出的一张银行卡的资金流入就高达人民币33万余元。
我院认为,张某、范某等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相关人员已被我院批准逮捕。
出借银行卡的危害:银行账户是利用金融手段洗钱的重要工具,近年来,非法买卖银行账户行为猖獗,且以“兼职”为名,将魔爪伸向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和金融管理秩序,还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甚至断送了不少大学生的美好前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这些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于网络诈骗、洗钱等非法活动,持卡人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严重时还可能构成洗钱罪等刑事犯罪。
检察官提醒:检察官提示大家,正确用卡,远离洗钱犯罪,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登录账户和密码,绝不轻易转让给他人。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行为要及时举报,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被银行卡“卡”住了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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