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该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在工作巡查时发现辖区某市场存在机动车违规占用盲道,导致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该部门立即抽调专门人手对该区域进行了集中检查,实地勘察中发现多处路段存在上述问题。部门经调查后,认为辖区某街道办等两家单位对该片区市容环境和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放的行为具有监管职责,其疏于管理,未尽到保护和监管职责,致使无障碍设施被违规占用,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基于此,该院向该街道办事处等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上述两单位及时查纠无障碍设施被占用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家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进行了以下整改:1、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管控频次,发现道沿上的违停车辆及时纠违;2、执法人员加强对沿线商场负责人和安保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思想意识,及时查纠盲道违占和道沿上乱停乱放行为;3、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安排执法人员开展纠违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
收到回复后,该院第四检察部持续对此案开展追踪回访,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目前该片区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情况得到了有效整改,盲道也终于开始帮“盲”了。
盲道是为帮助视障人士出行而专门设置的无障碍设施,体现的是对特殊人群的尊重与人文关怀。但在实际生活中,盲道被挤占的情况随处可见,有的胡乱停放着轿车或者电动车,有的被商家或摊贩用来摆放商品。盲道成“忙道”同时也成为了城市管理的“盲”点。
把盲道还给盲人,不止是盲人的期待,更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强化盲道意识,共同守护弱势群体“脚底下的安全”,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利。在此,检察官呼吁大家奉献爱心,扫清障碍,让盲人脚下的路走得更顺利。同时,我们也会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职能保障特殊群体“脚底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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