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3月25日电为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完善办案机制,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同录规定》印发以来,新城检察院高度重视,扎实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软硬件设施保障到位。前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刑事检察、检察技术、办公室等部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因地制宜抓好落实。技术人员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原办案工作区和3套便携式同录设备开展摸排检查,调试参数,及时排除故障,使之达到同录要求。同时着手购买便携式同录设备7套,分发给业务部门干警,保证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从2月9日开始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录工作以来,已开展认罪认罚同录53件,试录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细化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形成了一套高效、便捷、公正的合作机制。
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该院迅速落实好同录人员配备,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履职培训和录制人员的录制技能及设备使用培训,一是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同录规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二是组织集体培训,对便携式同录设备的使用方法,同录拍摄画面取景、拍摄角度注意事项,以及业务系统同录通知流程等进行专项培训,保证录制的全面、真实、完整。
三是提高办案素能,确保正义在“镜头下”运行。制定工作规范,强调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责任,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规范用语,加强释法说理,适应在“镜头下”办案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办案能力,规范开展同录工作。确保正义在“镜头下”运行,让每一个案件能经受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
下一步,该院将严格落实《同录规定》,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全面规范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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