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强化民行检察工作实效,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民行科经过多次研究和汇报,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评查制度》、《民行案件规范执法规定》三项规定。
据悉,这三项规定以规范执法为切入点,以主管检察长牵头、科室负责人负全责、承办人依法规范履职、内勤督促检查的模式开展执行,采取办理案件进行专门检查和日常检查、相互评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项规定的实施,完善了民行检察各项办案业务规章制度,规范了网上办案流程各个环节的受理、审查、汇报、审批、执行、归档工作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办案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案件评查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原则,特别是对大量的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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