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具有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3月12日,由新城区检察院牵头,区公、检、法机关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协商,共同签订了《新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合作协议。
自2013年4月起,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关工委、妇联、团委组成了新城区首家合适成年人队伍,这是一种借助社会力量整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资源。本次签字仪式的举办,更是借助专业的社会组织,由检察院牵线搭桥,实现新城区公、检、法等五家单位资源共享,让新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更上一层楼。
即日起,新城区公、检、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合适成年人在场的操作规则将按照制定的《新城区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运行办法》实施。该《办法》共二十三条,从合适成年人应具备的条件、培训、值班制度、运行管理机制,以及可以行使的权利、义务、考核标准等各个环节,详细制订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案件办理过程的实施细则。这项由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公安交通新城大队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共同签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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