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7月16日电 (通讯员:王敏侠)近日,在西安市检察院组织的优秀抗诉案件评选活动中,新城检察院公诉部一起提抗后获上级法院改判案件被评为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该案为一起危险驾驶案,该院经审查后于2017年3月3日起诉新城法院,2017年7月3日,新城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收到判决书后,办案人王敏侠经过审查,认为本案存在两个从重处罚情节:一是被告人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事故,致被告人本人在内共五人受伤,其中两人伤情为轻伤一级,且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二是被告人的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1。虽然其在案发后赔偿了对方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但鉴于以上两项从重处罚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明显不当。
该案经集体研究决定提交该院检委会讨论,后于2017年7月份向新城法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也支持该院抗诉。2018年2月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改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该案是该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首例抗诉案件。今后该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新时代刑事抗诉工作,全面提升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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