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7月1日电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旨在激励全院干警对标找差、担当作为。为此,该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新城检察群英谱#专栏,特向大家推送优秀检察人事迹,展示她们的风采。
史夏杰,女,3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
今年是史夏杰参加工作的第11个年头,这个法律专业的科班生,大学毕业就进入新城区检察院工作,从侦查监督到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她始终坚守办案一线,心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从一点一滴学习办案到驾轻就熟独当一面,坚持干一岗爱一岗精一岗,在不同岗位干出同样精彩。2014年获全国挂牌陕西“扫黄打非”案件办案有功个人;2014年度陕西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6年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9年入选第二届西安市新城区青年联合会委员;2020年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所承办民事监督案件获评2020年度陕西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案件;2021年获评西安市新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疑难案件献良策,快捕严打立功劳
迈出象牙塔,初入检察院,史夏杰来到了新城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捕是检察工作的一道重要“门坎”,办案人的决定直接关系到是否剥夺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对此史夏杰始终心存敬畏,从事侦查监督工作5年来办理600余件案件均无错捕漏捕,面对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新型案件,她总能沉着应对,抽丝剥茧,利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分析能力,将难题逐个击破。
记得她承办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是在全国范围内借假记者敲诈勒索聚敛钱财的典型案件,被列为“扫黄打非”全国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社会影响面广,危害性极大。在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侦查时她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在收取费用时借用杂志征订费、宣传费的名义,现钱款去向不清,如何确定非法占有故意上取证困难。为了夯实证据,史夏杰多次放弃休息时间,与专案组其他人员深入研讨,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细致沟通,提出取证建议,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受理该案后,面对这种鲜见的案件类型,她加班加点查阅学习《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数十项新闻行业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严把案件证据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四日做出批准逮捕决定,严厉打击此类新型敲诈勒索案件,现该案已作出有罪判决。针对案件中发现政府机关对房屋租赁管理不善的情况,她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收到良好效果。由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出色表现,2014年11月,史夏杰被陕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记为有功个人,并作为该案有功个人代表接受颁奖。
真情为民办实事,柔声细语暖民心
由于工作需要,2016年史夏杰调整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快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她积极向领导、同事请教,凭借自身过硬的法律功底,一头扎进办案工作,很快成为部门业务骨干。民行检察工作直接贴近百姓,事关群众利益,史夏杰在案件审查时,延续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文书关,加强精准监督。但在接待当事人时,她又充分发挥女检察官的细致和耐心,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背景、立场和处境,准确把握当事人诉求,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案件办理中,有时候听比说更重要。”史夏杰这样说。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申请人的拆迁安置房一直不能交付,导致其长期在外租住,生活不便,申请人来访时情绪很大,言语激动。史夏杰没有急于办案,而是耐心倾听申请人的陈述,用一杯热茶和轻声细语舒缓申请人的情绪,然后从中提炼案件事实,多次走访法院执行部门沟通协调,查找执行不力原因,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经过多方努力,2018年初,申请人住上了自己的新家。这一刻,史夏杰内心充满成就感,群众的满意是检察官的幸福源泉。
业精于勤肯专研,勇于担当助公益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在全国推行,作为全新的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各种领域,相关行政法规制度纷繁复杂,公益诉讼制度程序尚未完善,工作开展困难重重。面对挑战,史夏杰迎难而上,钻研各类行政法规,梳理行政机构职能,学习公益诉讼试点经验,承担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多起“首例”。办理了新城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挽回国家利益两万四千余元;办理了新城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并获胜诉,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破坏林地面积68亩;办理了西安市首例公民信息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市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一篇工作信息被市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转发。在办案同时,史夏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公益诉讼撰写多篇调研,分获2017年陕西省检察院检察改革理论调研活动优秀成果三等奖,2020年第三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优秀奖。
深入群众普法律,法治意识入人心
在工作中,史夏杰发现很多案件都是源起于当事人法治意识的淡薄,所以她希望尽自己的努力为更多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为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范围和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史夏杰充分发挥自己的民商法律专业特长,开展各类民法典宣传活动10余次,覆盖万余人。
为确保活动效果,史夏杰每次宣讲前,都会根据宣讲对象的不同,翻阅大量的案例资料和背景知识,制作不同的宣讲课件,调整宣讲技巧策略。在社区,她与群众们聊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求侵权责任;在公交公司,她向司乘人员讲解客运合同、见义勇为、婚姻家庭;在校园,她为学生播放视频动漫,分享民法典小案例,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无论春夏秋冬,在社区、企业、校园、广场……各类普法宣传的队伍中总有她的身影。
在平凡中坚守,在磨砺中沉淀,如今,史夏杰热情依旧,青涩不再,肩上的重担让她更加懂得责任的意义,更加敬畏法律的尊严,牢记从检初心与使命,将芳华献给检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