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为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氛围,我院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西安市爱知中学法治副校长张军涛受邀前往爱知中学参加校会,以“校园应该美好 生命理应明媚”为主题,就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常见的涉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法治宣讲,现场反馈良好。
我们想说——“你的安全最重要”
如果一旦遇到不法侵害,务必牢记“生命第一,你的安全最重要”,永远把保护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应对不法侵害的首要原则。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寻求最近的外界救援,遇到紧急情况,应当直接拨打110,并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情况。如果不想露面,也可以选择发送报警短信、拨打检察院电话、或者向检察院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门邮寄信件的方式进行求助。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远离犯罪,不出入高风险场所,不结交不良嗜好朋友,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他们也需要你一定的帮助”
当遇到他人被不法侵害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给予被不法侵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制止欺凌或留存证据,如果制止存在风险,可以选择求助警察、家长或老师等,并给予被不法侵害者关爱和鼓励。
“孩子的成长不止有成绩单”
当发生学生被不法侵害现象时,相关责任主体要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对被不法侵害者给予关注和保护。不法侵害的发生并不具有偶发性,一个人成为加害方的过程,会受各类环境因素的影响,包括法律意识欠缺、家庭教养方式、社交理念的错误等,所以在日常中不要只以孩子成绩论好坏,多注重孩子法治教育、素质教育,帮助孩子多方全面发展,多举办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在活动中让孩子们增强团结、群体意识,同时积极发现每个孩子的闪光点,多以鼓励督促代替批评指责,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建立。多关注孩子交往行为,避免结识不良朋辈。
“言传又身教,教子亦教已”
《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家庭保护通过法律正式确立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之一,对父母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教育这条路上,比起一切教育资源,父母才是最不该缺席的。孩子们的思想、行为往往受当下环境和交友的影响因素较大,作为父母要学会将爱言于表,和孩子建立起沟通桥梁,学会做孩子的朋友,以鼓励替代惩罚,对孩子不贬低、不比较,为其提供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关注孩子交友环境,未成年人对自身行为认识不足,易受不良朋辈诱导,要掌握孩子交友情况,必要时进行干预规劝,杜绝孩子和社会不良朋辈交友。发现孩子情绪、行为短时间转变较大,要提高警惕、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被不法侵害的可能,要及时和学校、相关单位沟通,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孩子多加关心鼓励,避免指责。
青春是一幅画,色彩斑斓的笔触勾勒出无限可能的未来,孩子们,我们希望你们在弥足珍贵的校园时光里,让品行的根基更为稳固,让知识的根基更为深厚,让身心的根基更为坚实,校园应该美好,生命理应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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