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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方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

时间:2017-02-21 15:5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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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保障始终是检务保障工作的“龙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是检务保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为此,“十三五”时期必须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和财政改革部署,进一步健全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孟建柱同志在2016年7月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提出,对于省以下财物统管改革,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条件具备的,由省级统一管理或以地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实行。曹建明检察长在“十四检”会议上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根据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将省级统管改革作为完善经费保障体制的政策措施之一,表述为“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财物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对暂缓实行财物省级统管的地区,按照现行经费保障体制完善保障政策。”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改革牵头部门,在充分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已试点和未试点地区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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