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7年>>201702>>2017两会>>最新播报

评论:为老人和未成年人监护"托好底"

时间:2017-03-09 17:05:00  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社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题:为老人和未成年人监护“托好底”

  新华社记者李金红、白阳、梁建强

  突出民政部门的监护责任,将失护老人纳入监护范围。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着力健全完善监护制度的法律顶层设计,标志着一个完备的国家监护体系正在形成。

  近年来,“一老一小”监护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及时补齐监护“短板”,强化、优化对于“一老一小”的监护,成为社会共识。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就加强对社会监护制度建设、构建国家监护制度等问题建言献策,提出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织密全社会监护网络。

  扩大监护范围、明确民政部门与村居委会的监护职责、细化撤销监护人资格规定……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草案与现行法律相比,强化了国家监护职责,也让对“一老一小”的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监护不是一人之事、一家之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逐渐清晰后,离不开与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只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监护工作,才能让“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的目标真正落实。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关心帮助孤寡老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安排。国家监护体系的落实,最终要体现在细微之处,表现在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和未成年人能够及时、全面获得监护帮助。补齐监护“短板”,方能真正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托好底”。

[责任编辑:zywbw]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