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波发言:
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媒体朋友、各位同学上午好。首先我代表人民检察杂志社,检察日报理论部,正义网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在今天的会场,我能感觉到每位嘉宾都怀揣着一份惊喜,一种自豪。我自己也同样怀着一份激动的心情,今天的会议是我们法律人,尤其是民法学人期盼已久的,它来之不易,凝聚着立法者、法学家几十年奋斗的心血和汗水,今天的会议与其说是研讨会,不如说是团聚会、总结会、欢庆会,庆祝我国法治发展史上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庆祝中国的民法从此进入了法典化的新时代,也庆祝中国的法治建设,由此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广大的媒体对民法总则草案的编纂和审议都极为关注,作为法治传媒的中检报业传媒也不例外,我初步检索了一下,涉及民法典编纂的稿件在我们中检报业的传媒上有40篇之多,在我们正义网上也做了关于民法总则的专题,里面有在座的很多法律专家接受采访的文章。对媒体来说,将专家、学者的声音及时的传递给社会读者和受众,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今天我们和民法研究会,人大法学院共同举办这次研讨,也是为了及时的普及、宣传我们的民法总则,为民法总则的贯彻实施,鼓与呼。
下面我也谈几条对民法总则的推广宣传,谈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主动宣传普及民法总则,民法是民事法的权利宣言,是我们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人作为直接推动民法典出台的专业群体,应该借助民法总则在全国人大高票通过这么一个良好契机,加大宣讲民法的力度,要利用讲课投稿,以及接受采访,甚至自媒体公号,就法律问题中涉及的疑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要正面阐述法律,解释法律,普及民法。讨论问题,释疑解惑,同样也是向民众宣传我们的法律。
二是协调配合,加强与立法司法机关的联系互动。我们的民法专家学者还要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动联系,搭台唱戏,促进司法人员学法用法,转变观念,推动法律的实行,切实将我们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的裁判。
三是形成合力,会聚全社会实施民法总则的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努力在我们全社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民法人可否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呢?以此作为我们职业追求和奋斗目标,以此来凝聚我们整个社会推进实施民法总则的正能量。倘若这个愿望能实现,那么我们的国家和社会的矛盾将会得到极大的缓和和化解,国家整体的法治形象和水平也将得到提升。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一段话:立法者,国家权力,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民法总则的出台,是我们这个伟大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我们民族法治智慧的一次集中展示,是法治中国闪亮登场的又一个标志物。让我们张开双臂,欢迎并且拥抱它的到来,祝愿它一路行好,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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