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发言:
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我是其中一部分商法学者的代表,民法总则的通过既是学者的大喜,也是法官的大喜,我想既是民法学者的大喜,也是商法学界的大喜。我想说四点,时间太紧张了。
第一句话,民法总则的颁布是现实的社会主义法治的远大理想的实现,也显示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以及资本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二民法总则是里程碑,它是民法典编纂宏大工程首期工程胜利竣工的里程碑。它是民事法律制度完备化和科学化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和成果的里程碑。
第三个中国法治,特别是民事法治从此迈入了新的阶段,开启了新的时期,或者是说进入了民法典时代的里程碑。民法总则是民法制度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发展、突破和创新,我这里面有很丰富的内容,有一些是属于制度的创新,有的是制度的完善,有一些是立法理念的突破和发展。
第四点,民法总则对民商立法做了科学的统筹和安排,它给我们下一步商事立法留出了足够的机会和空间,由此我也期待民法总则之后,我们的商事立法也能够进入我们立法机关的日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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