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7年>>201703>>"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足迹>>吉林站

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吉林站·敦化篇

时间:2017-04-19 11:11:00  作者:王浩淼 徐瑞苹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进入第二天,巡讲团穿过乡村,跨越田野,来到本次巡讲的第二站——延边州敦化市官地中学,为该校初中部、高中部的3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两场生动活泼的法治宣讲课! 

检察官王文婷。刘智超 摄

  “大家知道法律规定中‘十四周岁和十六周岁’有着什么特殊的法律意义吗?” 一位同学站起来说:“十六岁的人需要负法律责任了,犯了错就要进监狱,但是十四周岁我不了解。” 

  来自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检察官王文婷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为初中部的同学们讲授法治课。 

  面对孩子们的踊跃回答,王文婷检察官补充道:“十六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监护人负有赔偿责任。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八种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两名同学现场表演正当防卫。刘智超 摄

  授课中,王文婷检察官还就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向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讲解,通过具体案例让孩子们提高法律意识。 

  来自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小龙,则用自己缜密的逻辑性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该校高中部师生带来题目为《青春六面演绎》的课程。首先,李小龙幽默地为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官的主要职责。他说:“未检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官一样,承担着维护正义、呵护未来的神圣职责,同时,未检检察官还担负着挽救犯罪的“熊孩子”、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伸张正义等职责。” 

  然后,在授课中,他将自己、家庭、学校、友伴、社会、未来世界分别比作六面体的六个面,通过各方面的深入剖析、层层深入,将法治与青春紧密的融合在一起,为大家呈现了一堂独特而精彩的法治课。 

  本次巡讲活动,得到了延边州检察院、教育局的大力支持,除了现场讲授之外,全州的中小学生还通过网络电视收看了此次法治宣讲课。此次的巡讲,为全州法治课的普及和提升未检工作影响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张梦娇]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