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挑粪水洒在了自家门外,一气之下,30岁的袁某不顾自己怀有身孕,与邻居打了起来,把邻居打伤,因此犯下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而判决之后,被害人朱某也不服气,因为一审判决袁某赔偿的1.1万元和朱某产生的4万多元医药费相比差了太多。
一件看似简单、实则棘手的“小案”,给了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曹忠鲁出了不小的难题。
曹忠鲁介绍说,去年2月底,袁某发现邻居刘某在挑粪时,将粪水洒在了自家旁边的小路上,一气之下便与刘某发生争吵。一番吵闹后,刘某选择离开。而刘某的妻子朱某得知此事后,便走到袁某家附近的田坎上,与袁某吵了起来。两个女人没吵几句就动起了手,在抓扯当中,朱某跌下田坎,腰部受伤,被法医鉴定为轻伤。
接到报警后,警方到达现场,将涉嫌故意伤害的袁某进行控制。
今年3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朱某1.1万元。对于刑事判决部分,袁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曹忠鲁负责办理此案。他了解到,袁某是一位单亲妈妈,孩子刚出生不久,家里还有老人需要照顾,全家的生计靠她一人打工维持。本案中,袁某若得到被害人朱某的谅解,并且认罪悔罪,是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的,那袁某仍旧能照顾家里。而袁某自己也表示,“我如果要坐牢,干脆一分钱都不赔了。”
俗话说合则两利。可为什么朱某和袁某没有达成和解呢?
为了一探究竟,曹忠鲁主动联系上康复中的朱某。朱某说,她也不是一个不通情达理的人,毕竟和袁某也是邻居一场,也没想到两人的这次争执会让袁某被判入狱。“我就是觉得赔偿还是太少了,我这次受伤前后花了4万多元。”
通过多次沟通,他找到了打开双方心结的“钥匙”——一个寻求缓刑,一个寻求赔偿。而让朱某的预期降低一点,让袁某的赔偿高一点,希望能找到双方需求的平衡点。为此,他将朱某的想法转达给了袁某,袁某左思右想,决定积极赔偿。
由于朱某仍在养伤期间,后续的处理便全部委托给女儿处理。
今年5月,曹忠鲁得知朱某女儿小刘在北碚生活,便与小刘进行了沟通。
“我说小刘,你们要是相信我,我来给你们做个调解,如果能成功,你们一方得到补偿,一方可以适用缓刑照顾家庭,岂不是两全其美?考虑到袁某家庭的具体困难,也希望你们一家能将索赔的金额降低一点。”曹忠鲁语气诚恳真挚,最终得到了小刘的认同。
随后,他又找到袁某,希望她能多给出一点赔偿。对方谅解后,才能有机会争取缓刑。
在此过程中,因为此事而闹僵的两位邻居,正在气头上互不搭理。于是,曹忠鲁便担任起双方的“传声筒”,有时当面沟通,有时电话联系。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沟通了20多次。
经过调解,袁某家庭本就不富裕,但为了尽量弥补对邻居的伤害,努力打工加上东拼西凑,终于拿出2.5万元的赔偿。而朱某一家得知袁某为此事也算是费尽心力,也接受了这样的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院能宽大处理。
今年6月,该案二审开庭,检察官提出,由于袁某真诚认罪悔罪,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符合缓刑的条件,建议适用缓刑。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意见,袁某最终得到改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8月29日,曹忠鲁特地驱车70余公里来到合川区被害人家里看望朱某,远远看到朱某站在田坎上挥着手。走进院坝,朱某脸上露着笑不停地说:“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这事儿不知道还要拖到什么时候。真的非常感谢!”
如今,袁某打工帮衬家里,朱某也回归田间地头忙着农务。这邻居俩的关系,又恢复了往常的和谐。(正义网记者 李立峰 通讯员 曹忠鲁 蒲昌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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