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已步入古稀之年。30年前,我不顾亲朋劝阻,放弃了组织部工作来到检察院从事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当时有不少人对我这一选择不理解,说我“倒行逆施”。我不听、不管,从在职、提前离岗到退休回聘,一干就是30年,至今仍伏案挥笔,不离不弃,坚守阵地。
多年来,曾有不少人问我对当年的选择“后不后悔”。我发自内心回答:“不知后悔,只知不足。”我总感觉自己的水平不足,工作不足,业绩不足。还有些老同志遇到我便问:“还干呢?还没干够?都多大岁数了,在家哄哄孙子,享享天伦之乐得了。”是的,在我的心里,舞文弄墨,讴歌检察,就是我的天伦之乐。我早就把检察宣传工作当做我生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一直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勾通、联系、搭建与社会、公众的桥梁纽带,有了它,社会、公众才会更多的了解、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检察的知名度、透明度才会得到彰显,检察事业的明天才会更美好,因此我愿做这个搭桥者。
30年,我目睹见证并记录下了我国检察事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变化。在各大媒体发表反映检察工作各个时期的宣传文章4000余篇,有上百篇文章获奖,多年、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7次荣立二、三等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赶上退休回聘,亲眼目睹了党中央反腐倡廉、“打虎拍蝇”、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变化,这令我兴奋,笔也更加勤奋。我结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先后撰写多篇反腐宣传文章见诸媒体,提高“士气”,为“打虎拍蝇”助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奋笔疾书,用笔尖见证了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所带来的一系列发展、变化,同时也记录了自己笔墨检察的相伴历程,我由衷地感到欣慰和自豪,并还想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再添上一笔。
老骥伏枥,志在检察。人到古稀,初心不改。生命不息,笔耕不止。
(作者单位: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