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临近的上午,寒风凛冽,在湖北省通城县看守所的大门外,我和检察员老潘一早来到这里,等待不诉释放的盗窃犯罪嫌疑人邬某从里面出来。
“恩人啦,我给你们磕头了!”邬某一走出看守所大门,一把拉住老潘的手就要下跪,老潘连忙将他扶住。此刻,我和老潘20多天前下乡办案时发生的那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
那天上午8时许,因邬某所偷赃物折款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的相关证据存疑,办案爱“较真”的老潘叫我和他一道乘车前往邬某的家住地——四庄乡守仙洞村去核实一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我们在四庄乡政府下车后,步行了约六公里盘山路,到达了守仙洞村委会。
因邬某仅一次作案,即盗窃了一户准备办喜事人家的大米、猪肉等,我们通过走访被害人等很快核实了邬某所偷赃物折款已达到立案标准的相关证据。见时间尚早,老潘说要到邬某的家里去看看。
在当地村支书引领下,我们从村委会出发,在崎岖的绿林小径中行走、攀援了约半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邬某家。
推门进去,我们看到堂屋火堆旁,坐着一个70多岁的老头和三个约六七岁衣衫破烂面容黄瘦的小女孩,正端着碗用手抓熟红薯吃。屋内摆设简陋陈旧,长时间的烟熏火烤,使得床上蚊帐、衣柜等都沾满了厚厚的黝黑灰垢。
当我们说明来意后,老人在断断续续的咳嗽中谈到:自己患慢性支气管炎,儿媳三年前外出打工至今杳无音信,快过年了,家里大米所剩无几。
“你把这点钱拿去给你的孙女买几件衣服和吃的东西吧。”听老人说完,老潘翻遍口袋,把身上仅有的500多元钱都掏出来交给老人说。
我是一名检察新兵,老潘此举在我的心灵产生了震撼。老潘的家境并不宽裕,其父最近在住院治疗,家里急等用钱。以前听同事们说,老潘对群众有深厚感情,在办案中为群众做过许许多多的好事,看到眼前一幕,我不禁有些动容。
回途中,老潘对我说:“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牢记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性,把群众当亲人。”
在以后的20多天时间里,老潘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为邬某家办理了农村低保手续,并送去了一批大米、棉被等生活用品,同时,检察机关根据邬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送邬某去车站的路上,天空飘起了轻盈的小雪花,老潘边走边对邬某说,要相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日子会越过越好。回去后,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走勤劳致富之路,做守法公民。临别时,邬某拉着老潘的手自信而恳切地对我们说:“明年这个时候,我要请你们到我家去做客,让你们亲眼看看我改过自新和勤劳致富。”
(作者单位: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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