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县检察院给帮忙,咱们一年来的工钱非打了水漂不可……”这天,武强县民兴、民建等村的31位村民奔走相告,感谢武强县检察院为他们追回来了在民建村葡萄园里打工的辛苦钱。
那是2016年的春天,31位村民有说有笑在杨某租赁的葡萄园里打工,她们把葡萄苗从泥土里扒出来,小心翼翼地绑在钢丝上,他们就像守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给葡萄苗施肥、浇水……葡萄藤很快就茂盛起来。她们从早到晚,不辞辛劳地给葡萄藤顶尖打杈、喷药除虫,给葡萄园松土施肥,一串串嫩绿的葡萄鲜亮喜人,就像水洗过一样,在打工者的呵护下一天天膨大起来。
春去秋来,丰收的葡萄园浸满了打工者的辛劳和汗水。一车车紫红的葡萄被客商运走了,杨某也把卖葡萄的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朴实的打工者满怀欣喜等着杨某开工资,杨某却一去不返,更别说给打工者开工资了。这群村民欲哭无泪,几次电话催讨,杨某总说种葡萄赔了钱不予给付。老杨远在几百里之外,这些中年妇女如何上门讨薪?快一年了,一个个都一筹莫展。
今年9月,武强县检察院民行部刘国立得到这一消息后,带领干警主动为老百姓上门提供法律服务,逐一走访了这31名妇女,了解具体案情和她们的诉求。由于她们手头只有一张记工单,并没有与杨某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这为她们讨薪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了迅速查办此案,刘国立一行3人马不停蹄,多次驱车到辛集市杨某家中调查取证。在铁的事实面前,杨某不得不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仍以种葡萄赔了钱为借口,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刘国立等为了保护31名打工者的合法权益,无偿代写诉状,代缴诉讼费,以严格执法的理念支持她们向武强县人民法院提起讨薪诉讼。近日,武强县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责令杨某给付原告工资24539元。
听到这一判决,打工者们激动得热泪盈眶,把一面感谢的锦旗送到了武强检察院。武强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晓燕深情地说:“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检察院永远是农民工的保护神!”
(作者单位:河北省武强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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